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话题 > 正页

深圳中心万事俱备即将扬帆启航

12369.org chnlive.com 时间:2019-06-27 09:42:16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摘要:2013年, “一带一路”作为国家倡议被提出之后,首要目标就是要建设绿色“一带一路”。...

  2013年, “一带一路”作为国家倡议被提出之后,首要目标就是要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因此,如何落实绿色“一带一路”成为相关部门和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和深圳市政府共同筹划,围绕如何将绿色“一带一路”做细做实,如何发挥深圳市的区位优势、高科技优势以及经济发达优势,在深圳市建立一个为绿色“一带一路”专门服务的机构,并且以技术为导向等问题进行商讨,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合作框架协议》。

  随后,原环境保护部在2017年出台《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在《“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中,把建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以下简称“深圳中心”)作为绿色“一带一路”的重点工作之一。至此,深圳中心进入筹备与筹建阶段。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对深圳中心寄予厚望,要求深圳中心建设成为深圳市乃至全世界环保创新的硅谷和环保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对此,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说:“深圳一定要珍惜此项光荣任务,要加快建设进程。”深圳市市长陈如桂还提出要充分发挥深圳中心的作用,全面实现三个“一”(即“一平台、一基地、一园区”)的工作要求。深圳市副市长黄敏更是亲自抓项目落地,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是期望,更是动力。” 深圳中心主任孙敬锋向记者说道。其介绍,深圳中心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截至目前,深圳中心已搭建起30人的人才队伍,内部机构已经健全,班子已经配齐,资金也全部到位。据悉,在今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深圳中心建设成果被列入283项成果清单当中,这为其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孙敬锋表示,在过去一年,在实现为绿色“一带一路”服务支撑,环境技术研发孵化和环保国际合作方面进行了多方面实践和探索。例如,与134家企业和46家国际机构进行洽谈,目前已与13个单位、企业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本就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深圳中心表示希望通过努力,能与其他国际技术转移和国际协力机构一样在世界驰名。

  深圳中心主要业务板块

  搭建平台,全方位提供环保服务。联合驻外机构合资成立环境咨询服务公司,以委托服务的方式为“走出去”项目提供公共关系服务;协助“走出去”的企业对接当地环保法规、标准等问题,建设高标准的绿色项目,包括了解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与资源状况,熟悉沿线国家环境管理政策制度,以及识别中外环境政策、法律、标准差异,适应欧盟、美国环境标准在项目中的应用,并引导制定中外对接环境管理法律标准体系。了解当地需求,建立绿色“一带一路”环保信息支撑平台,组织院士、专家分门别类对环境管理、环境技术、环境工程进行评定,确定应用规则规范,把已确定的管理、技术、工程规则规范应用到“一带一路” 沿线建设项目及国内环境治理项目中,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环保服务。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投融资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及认定服务,目前,已与相关国际金融机构、商会达成框架协议。

  筑巢引凤,建立环境技术“特区中的特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免费提供4000平方米写字楼作为深圳中心总部基地,并提供两万平方米产业创新空间用于首期研发孵化器,在国际低碳城规划占地10万平方米的高端环保产业园,建设环保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数据中心及交易中心、展示中心及企业总部基地。目前,深圳中心正与德勤中国、华融证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研究下一步发展战略规划。与此同时加强对中、小环保企业创新扶持,建设公共实验室,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多方合作,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一方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政府引导的“一带一路”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鼓励和扶持向“一带一路”国家输出或引进先进环保技术;另一方面,开展国际环保合作。主动承接生态环境部的国际会议、论坛、活动,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培训,并且拟定贵宾访问计划以及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观学习计划。同时联合高等学府设立奖学金,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合办学、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接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来深学习。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注意:请各位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本网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请各已注册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本网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和修改所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本栏热门
  • 生态环保法务网(www.12369.org) © 2023 版权所有
  • 主办:生态环保法务网(12369.org 12369.hk chnlive.com)
    战略:《环境与生活》杂志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意库创意园22栋
    在线微信免费咨询服务:c1473488432业务热线:13798059506 微信:c1473488432
    注意: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及媒体等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生态环保法务网拥有广州市专业生态环境专业律师、中科院环保专业团队,可以解决企事业单位在生态环境上各类型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各种疑难杂症问题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4074321号
  • 2006-2013 ©大环网 维护